如何进一步治理违规招生行为?江西省教育厅:划定纪律“红线”
中新网南昌7月6日电(李韵涵刘玉洁) 6日,记者在“百年灿烂红土地感恩新篇”江西教育事业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个别地方和学校出现“掐脖子”招生、提前招生、跨区招生现象,江西省教育厅划定纪律“红线”
“招生工作关系千万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正义。
江西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程裕秋表示,江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政策文件,建立了一系列招生管理制度,总体上确保了江西中小学招生秩序规范,教育生态良好。
“但是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评价观、政绩观。
程裕秋直言,一些民办学校以逐利为目的,个别地方和学校出现“掐”招生、提前招生、跨地区招生现象。
对此,江西省教育厅严格执行免费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招生。
同时,严格公民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提出了统一规范的要求。 一是坚持属地招生,未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未经江西省教育厅同意,一切普通高校不得跨区市招生。
二是将公民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坚持招生时间与当地普通高校一致。
程裕秋表示,今年江西省教育厅制定了纪律“红线”,明确提出普通高校招生“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地区招生、“绞杀”招生。 严禁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各类选拔生源考试,严禁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考试结果为招生依据的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形式争抢生源。
此外,江西省教育厅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设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入学一致,从学籍管理上遏制违规招生现象
江西省教育厅将高压下,对照政策监督调查执行,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可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资格、业务咨询等处分,并在当年市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倒计分数,由中央和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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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