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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2年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计划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详情请阅读《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21日(不含)至2004年11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和《职位表》

招聘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专栏”发布3日后,招聘公告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社会媒体等相关网站发布。
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职位表》。
其他相关的招聘信息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现场领取,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持有委托人委托书,所填写的信息视同报名人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现场报名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两码均为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以上事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做调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办事处文体大厦五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
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现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签订承诺书,谁审查,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应聘人员应一视同仁。
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3.资格初审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4.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要及时关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岗位需求,科学设置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一专多能”测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完成岗位需求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
1.音乐作曲测评方式:(1)作品展示至少3个,并选其中1个作品进行音乐创作理念与动机的描述和讲解;(2)命题即兴谱曲创作;(3)和声、视唱、练耳。
考试时间总计在100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二)“一专多能”测试:主要测评考生完成岗位需求以外的其他业务技能。
可自行选择岗位需求专业外的任何1项业务技能进行现场展示,附属设备设施自备,伴奏自备(U盘和光盘各1份)。
表演时间总计在20分钟以内。
“一专多能”满分100分。

(三)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需设立相应专业考官组,由7或9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
考生的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 “一专多能”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本次考试设置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将在额尔古纳市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市区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报考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结束后,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各环节出现空缺,均不做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与编制、人社部门协调办理有关手续。

(三)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额尔古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15048066677

政策咨询电话:0470-6822732

(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咨询请拨打职位表后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1.《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10.12 KB】

附件2: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2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