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专升本,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2021〕8号)和《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高字〔2021〕62号(教)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规范招生行为,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第一章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
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院国标代码: 13438 )。
二.学校层面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培养模式
全日制自主培养
五.学校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号
第二章招生要求
五.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 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江西省普通高中高年级(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 .外省普通高中高年级(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六.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考人员(包括免试学生)报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高等学校(专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上述纪律处分,或者受到纪律处分但在申请前解除处分的。
4 .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未受到上述纪律处分或者受到纪律处分但在报名前解除处分的。
(二)特别考生)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符合特别计划规定的条件。
(三)所有通过申请审核的考生必须在3月1-5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 book020,后同)“本志愿填报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130元/人)填报志愿逾期未能填写缴费和报名金的,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
第三章招生计划
七.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录用方法
八.招生录取办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 .考生报的专业必须符合《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的要求。
2 .我院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赞教考字( 2022 ) 2号)合格规则。
3 .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单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预科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按考生报名时注册的家庭地址EMS邮寄预科生通知书。
4 .预录考生按预录通知书要求,凭应届毕业生专业(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到院报到,编入与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5 .考生报名是一种电子“合同”,报名投档,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院退档,我院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第五章学籍管理和资助政策
九.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的学生,按照我院采用的专业同一年级收费标准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专升本”学生享受与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学生入学和毕业在教育部2008年颁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中进行。
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并颁发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上显示“在本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奖学金扶贫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感动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免勤工俭学、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大学将验证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并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资金。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的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贷款等为辅。
第六章新生入学资格的重新评估
十一.重新评估对象
1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评审。
不合格者,在入学资格被取消之前,由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发现虚假者,一经调查,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应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评审。 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报所属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认真处理。
第七章附则
十三、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十四、对不将招生录取工作委托给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我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五、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普通类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招生就业处。 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