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2019年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根据我省2021年正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1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符合我省行政区划内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包括财会岗位),申报会计专业正高级职务的人员。
中央驻陕西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审查的,可以由主管机关提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
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不参加考核,公务员和依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考核与聘用相结合的原则,按1:1申报人员编制和空缺名额。
当年空出的专业技术职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申报条件(一)遵守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按照要求,完成近五年( 2016年至2020年)继续教育。
5 .近5年( 2016年至2020年)个人年度考核不低于合格(不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学历(学位)及经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五年。
(三)专业技术理论条件1 )熟悉会计专业理论,具有系统扎实的实践基础,能掌握会计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结合本职工作,在会计及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中的关键或关键问题。
2 .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现代会计管理方法,能够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后,任职期间( 2016-2020年)应当具备以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之一: 1 )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或会计和财务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或合伙人2年以上。
2 )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会计财务实务工作重要岗位负责人,或大型企业分支机构会计财务实务工作负责人,或重大会计财务专项服务项目负责人3年以上。
3 .累计为大中型企业(或编制的200人以上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和财务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或合伙人,或会计财务实务工作重要部门负责人,或大中型企业分支机构会计财务实务工作负责人,或重大会计和财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人
4 .在一般公司从事会计财务实务20年以上,且担任会计及相关机构负责人10年以上。
(五)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后,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三)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营管理决策、经济结构调整、制度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管理层管理
2 )大中型企业投融资、上市、改制、并购; 答、在主持(组织执行或筹划)重组、清算等重大实务工作、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管理技术升级等重大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3 .主持完成2项以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经济可行性论证。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1项以上省级重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通过关闭项目验收,完成成果转化,在全国或全省行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成效,并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或领导、组织团队承担2个以上市级重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取得显著成果。
4 .承担3项以上重大审计、咨询项目,业务质量高,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重大贡献,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业绩。
5 .拥有cn和ISSN刊号的国内经济类学术杂志,单独或首创,共有会计专业论文3篇(不含手册、论文集、增刊、特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稿酬等) (其中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6 .独着或合著(作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著作(专著或译著)或教材一份) (专著或译著不少于20万字,合著本人不少于10万字)。
7 .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入选财政部会计准则、内控、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或入选陕西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经考核合格毕业。
对以上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申报人应按网报系统6项要求填写,上传项目,汇总对应支持资料。 (请处理姓名和公司名称等敏感信息。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按人社部有关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 .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合格,或单位通报批评者不得申报:
2 .在职以来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3 .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满的。
4 .企业、个人有重大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 .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全省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破格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满15年,具备+高级会计师条件专业技术业绩条件4项以上,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安排(一)信息公布( 2021年8月5日前完成)各市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转发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参与者向所属单位提交申请,通过互联网接入“陕西会计网”( kjw.shaanxi.gov.cn ),点击“正高级会计师审验资料申报系统”,进行web 其中包括申报人信息、任职年度考核、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简历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9月15日。
(三)机构审查公示( 2021年9月24日前完成)申报人提出申请,报告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条件、会计岗位工龄和职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等情况,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模板请在申报系统下载。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持申报材料在省(市)级财政部门现场进行初核,(市)级财政部门持申报材料在同级社会部门进行复审,不受理个人直接报告和越级报告的审核材料。
根据陕西会计网申报系统,现场审查合格的申报人(省级审查),应当在审查结束后2日内网上支付费用。
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线支付费用的申报者无法取得审查资格,自负责任。
五、申请文件要求(一)审核表格类)1.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CSSCI来源期刊目录》 A4纸双面打印2份,最后一页“审核批复意见”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
2 .打印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A3纸一份,报公司盖章。
3 .网报系统填写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简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并附本人签名。
4 .系统中的个人证件照(使用电子证书)为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为626像素(高) 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
(二)评审材料类别1 .中央驻陕西机关)上级主管机关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委托评审书1份,用人单位向陕西省财政厅出具的申报人推荐书1份(格式见网报系统实例)。
省内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向陕西省财政厅出具的申报人推荐信1封(格式参考网报系统实例)。
2 .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司公示结果证明1件(格式参考网报系统实例)。
3 .本人审查年度( 2016年-2020年)期间,总结了1份以写实为主的详细《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总的来说,姓名应当用“本人”代替,单位名称应当用“本单位”代替,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不得出现。
4 .证明书正本。
包括学历证书和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原件。
5 .评审年度( 2016年-2020年)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
6 .可以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理论水平的论文论著原。
7 .破例申报人需另外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份。
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和理由,重点反映考核年度期间突出工作和业绩成果。
8 .个人签名、公司盖章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 1份(见附件)。
所有资料应放在一个硬塑料盒(档案盒规格)中提交。 盒内注明申报人姓名,盒内附提交材料目录表。
(三)填写资料和注意事项1. 《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的“基层意见”和“报告机构意见”栏应当按要求加盖公章,明确陈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和推荐高级会计师审核的理由。
2 .申报表格的相关内容按要求填写。 没有特别规定的,只填写审查年度期间的,不需要填写上一年度的内容。
3 .基层组织人事(职称改革)部门要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资料,对被推荐人在年度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进行考核,进行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 .申报材料以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财政部门为单位,一次性集中报送省财政厅。
5 .申报材料在审查答辩结束后,由申报人在答辩现场领取。
六、有关情况说明(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西、军队转业)调入我省正高级会计师,按照职称资格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确认。
职务资格确认资料在线填写,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获评职称资格转换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转为会计专业人员,在会计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应当按照职称转换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考核。
职务转换资料在线填写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
(三)年限及论文要求参与者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
论文、科研项目等的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手册、论文集、增刊、专题、专题、论文杂志用的通知、原稿的誊本等不能作为参加论文。
(四)考核政策倾斜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陕人社发) 2017 ( 47 ) )精神,对县和县(不含市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核,采取政策倾斜。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对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政策给予倾斜。
(五)直接申报认定为《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 (陕人社发( 2019 ) 40号) ) ) ) ) ) ) ) ) ) ) ) )的,可以直接进行申报认定的,
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的学生,可以申报认定为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六)办证执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出具纸质证书。
七、有关要求1 .参评材料涉及机密的,参评材料进行保密处理,并在线以纸质形式提交。
2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包括资格确认、资格转换)每人400元。
参加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审查答辩的,已支付的审查费用不予退还。
3 .所有参与方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拟另行通知。
4 .请应聘者按时完成申报、上传等工作。 上传时间到2021年9月15日为止,逾期不受理。
八、申请文件时间和地址自2021年8月16日至9月24日(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碑林区四府街49号中国银行北邻)。
联系方式及联系方式:任磊029-68936254许凯029-87611774会计服务大厅: 029-87624441 029-68939150系统技术服务: 029-88813868 029-88813899附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8月2日附件一
与会者均是承诺书本人系(公司)的工作人员,目前正在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和论文、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总结等证书原件和支持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
有伪造、剽窃等虚假行为的,主动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说明报告单位(单位)加盖公章:1)申报职务的人员应当承诺本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诚信承诺书随申报资料一并报告。
2 .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署,不得代为签署。
附件二
相关概念含义一、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会计财务实务工作(包括相关专业实务工作),是指主要或大量运用会计或财务管理知识的各项专业实务工作,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绩效评估、信用分析、审计、财务与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
三、大中型企业参照国家统计局《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 (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划分。
四、参与是指项目(论坛、报告)的主要参与者或核心成员,在项目成员)中排名前三。
五、主持或项目负责人,即主持项目的人,居项目成员之首。
六、论文是指本专业的研究性学术文章。
对事业和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
的所有誊本、论文录取通知不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七、公开出版是指有国内标准书号( 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 CN号、类别代码f )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号)的出版物。 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
八.核心期刊。 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出处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九、省级以上高级会计人才项目,是指财政部、省财政厅举办的高级会计人才项目。
十、冠以“以上”者均包括本级或本数量。
十一、专业经历、工作实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是指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以申报人过去五年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