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5起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被查处
全国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向5所学校通报了以教育信息化为名的违规收费典型问题调查情况。
一是河北省保定市第七中学推行平板电脑教育违规收费问题。
2018年以来,保定市第七中学以教育信息化名义推进平板电脑教育,通过与教学管理行为挂钩的方式强制购买平板电脑和课程资源。
学校违反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购买指定的教学辅助软件和资料”的规定。
目前,学校已报销违规收费601.47万元; 保定市竞秀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竞秀区教体局负责人全区通报批评,对保定市第七中学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该校当年评优资格。
二是山西省运城市运康中学强迫学生违规办理电子学生证收费问题。
2021年,运康中学与运城电信公司合作,为学生强制办理电子学生证,每名学生收费300元。
学校违反了“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理费项目”的规定。
目前,学校已报销违规收费51.30万元; 运城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对学校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是海南省琼海市海桂学校强迫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问题。
2021年,海桂学校(民办学校)强迫1899名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学校违反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购买指定的教学辅助软件和资料”的规定。
目前,学校已报销违规收费380.73万元; 琼海市教育局取消了该校当年优秀评价的优先资格,并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
四是江苏省盐城市24所幼儿园违规收取家长监护费问题。
2021年盐城市24所幼儿园存在家长付费在线观看监控视频问题,共涉及3397名学生。
上述24所幼儿园违反“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收费和代收项目”的规定。
目前,24所幼儿园已报销违规收费45.34万元盐城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向全市通报上述情况。
五是山东省东营市10所幼儿园违规收取家长监护费问题。
2021年东营市10所幼儿园存在家长付费在线观看监控视频问题,共涉及357名学生。
上述10所幼儿园违反“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理费项目”的规定。
目前,10所幼儿园已报销违规费用3.83万元山东省教育厅已将上述情况通报全省。
《通报》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要吸取上述典型问题的教训,严禁以信息化教育和分科教育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平板电脑和教育APP, 要求统一作为管理工具的平板电脑和教育APP,学校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作为服务费用和代理费项目,不得以房屋委员会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
来源: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晋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