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学校涉上千平米房产诉讼案卷下落不明
根据反应人员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上了“阜阳轻工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阜阳服装学校报销领导小组”负责人杜德元。
根据他提供的判决书等材料,2004年,因借款,阜阳服装学校约1093平方米的房产被支付给债权人,并更名。
2006年4月,经阜阳市颍东区法院民事裁定,该房产被移交阜阳服装学校执行,但2007年阜阳市房地产局具体执行周转中发生房屋登记纠纷。
阜阳服装学校提起诉讼了。
安徽阜阳服装学校更名后,1998年被批准为“阜阳轻工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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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于2007年6月经阜阳市颍东区法院一审、2007年9月阜阳市中院二审、2011年5月阜阳市中院再审、2013年11月经安徽省高院提审,4次审理后阜阳服装学校最终败诉。
2016年7月,阜阳服装学校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被受理。
但一年后的2017年8月,安徽省检察院出具了皖检民(行)监【2016】34000000164号终审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6年7月27日,安徽省检察院委托阜阳市检察院调取、复印本案一审、二审及再审文件。
但由于人民法院档案管理问题,本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2007 )东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 2007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 )阜行终字第71号行政判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 )阜行再终字第00005号行政判决等文件
杜德元曾经在找各种“失踪”的卷宗。
他咨询了阜阳市中院、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均未登记。
记者随后获悉,2015年11月,阜阳市服装学校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所有卷宗均退回安徽省高院。
几经周折,杜德元调查2015年12月14日,最高法院发回的编号为7985-7989的卷宗被安徽省高院审监二庭法官何军接收。
但何军说,这些卷宗都交给了法官袁学梅。
杜德元说,袁学梅是安徽省高院“审理”此案时的法官。
中国青年网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安徽省高院( 2012 )皖行再终字第00004号行政裁决书中,“袁学梅”是两位代理审判员之一。
“交给袁学梅了,但袁学梅不知道怎么处理。
”何军说,“袁学梅得到这卷后,是怎么进化的,我不知道。
”
安徽省高院发文登记簿“12.18”一栏,有“袁梅收壹拾叁宗”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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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元告诉记者,为了证明所言非虚,何军从安徽省高院机要室找到了有袁学梅签名并收到卷宗的发文登记簿。
图为: 2012年12月18日,“桌子7985-7989共拾叁本”文件,由“袁梅”签字。
杜德元解释说,何军认为袁学梅是袁学梅,“2012年12月18日”是袁学梅签名有误,是“2015年12月18日”。
中国青年网就此致电袁学梅确认并询问相关文件所在。 袁学梅对记者说:“这个案子我们去过三次会,最高院也复查过……卷宗问题是我们法院内部的事。
对于“失踪”试卷到哪里去了,袁学梅说:“不知道,不记得了。 每年那么多卷,都按平常的流程去。
”
“文件怎么会失踪呢? 这不是在剥夺我们的法律权利吗? ”杜德元至今莫名其妙,案件至今未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