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匠动态 | 法制护航:领幼师依法执教 陪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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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应西湖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邀请,浙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杨鲍律师为新入职的幼儿园教师上了生动有趣的普法课。 杨律师浅薄、诙谐的教学风格得到了中心领导和现场125名幼师的好评。
讲座从教师依法执教的“法”、教师依法管理学生的“权”、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权”三个角度梳理了各类法律、法规。 杨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条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进行了重点解析,并向在场的青年指出,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依法受到保护。
党的十五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依法治国目标后,普法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但法律的枯燥却让非法律工作者望而却步。
杨律师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提前做了很多学习,摘录了很多社会热点新闻和实际案例。 在办案方式上,怀特的法律保育员告诉我们,学校案例事故是什么,学校与学生是什么关系,学校安全事故中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认定,教师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幼儿园高风险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安全事故处置流程的影响
作为对话的一部分,年轻人热情地提问,每个问题都很有代表性,有的年轻人说:“孩子们互赠礼物的行为可以取消吗? 如果礼物是几千日元的电话手表的话”,保育员问:“在孩子父母离婚、监护权还不明确的情况下,代表母亲和父亲的奶奶一起来幼儿园接孩子怎么办?”杨律师分别表示,法理和人情
活动结束,中心领导高敏老师向杨律师表示感谢和感谢。 我们认为这门课加强了年轻保育员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 希望杨律师有机会多给教师们上一些课,绷紧法律这根弦,杨律师也很热心地对待。 律师事务所希望中心从教师、幼儿安全的角度有机会抓好法制教育工作,未来也要配合幼儿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法制的阳光陪伴幼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