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教育部: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发现即严处
最近,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记者在25日下午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通知》强调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交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中学在90分钟以下。
同时,《通知》明确提出不能要求学生自我批评,严禁给家长布置、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家长批改作业,将作业退回学校育人环节。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目前个别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作业功能异化、数量过多、质量不高、育人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
《通知》针对上述问题,立足于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减轻学生过度的作业负担提出要求。
据悉,《通知》共提出了10项措施。 具体要求是加强作业指导,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让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 认真批改反馈,教师要修改所有安排好的学生作业,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指导帮助,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创新作业类型,学校要合理安排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和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通知》的要求,提高作业质量。
一是体现基础性。
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鼓励学校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系统化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
二是提高针对性。
根据学生情况,正确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习情况,精选作业内容; 鼓励分层工作、弹性工作、个性化工作的配置。
三是重视发展性。
鼓励教师科学设计探究性工作和实践性工作,探索跨学科综合性工作。
切实避免机械性、无效性训练,严禁重复性、惩罚性工作部署。
为建立工作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工作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办学质量评估,指导学校完善工作管理细则;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开展优秀的工作选拔和展示交流活动。
监督部门应当将工作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和责任监督学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教研机构应当加强对学校工作设计和实施的研究和指导。
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一和全过程管理,将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绩效考核。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