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丹东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做实跟踪帮助工作 不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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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违纪被处分后,曾经压力很大。
通过这次谈话,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受到组织不会抛弃我,不会放弃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工作,廉洁自律,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一名受处分党员在跟踪帮助对话时说道。
近日,驻省委纪律检查监察组对2019年以来受到纪律处分的1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跟踪帮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防止受处分党员“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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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督促驻监督机关履行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扶主体跟踪责任,严格执行处分决定办理,确定分管领导为帮扶联系方式,定期开展约谈。
协助市纪委审理室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扶安排、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领导责任单位做好随访支持,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座谈、随访走访、综合评估,确保随访支持责任落实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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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谈心走访,增强教育实效。
通过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支部,多角度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
重视正面领导,面对面与1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座谈、定期走访,认真听取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进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困难帮扶等工作,做好心理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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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台账,重视政治关注。
随访支持结束后,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和对错误认识的态度,逐一填写《跟踪帮助谈话记录表》 《回访谈话记录表》,在受处分党员干部影响期满3个月内开展综合评价。
对处分期满、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省委办公厅《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使用办法(试行)》将给予他们“爬起来”的机会,有效激励干事继续创业发力。
(资料来源:驻市委纪律检查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