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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多所中小学学生信息被出售 3名犯罪嫌疑人受审

2017年上半年,合肥滨湖寿春中学、38中、45中、42中、50中、红星路小学、南门小学、六安路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学生的个人信息,在被非法获取后,通过销售和交换的方式提供给他人。

1月16日,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受审。

审判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梁某和夫付某合伙经营安徽某强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短信群发业务。

2017年1月,梁某向他人购买了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准备在经营短信业务过程中提供给客户。

2017年4月,经营合肥某新学堂的冯某通过电话联系梁某,协商短信群发业务,得知梁某有2万多条市民个人信息,与梁某协商后,以人民币9000元的价格从梁某处购买了该信息,同时群发短信业务10万条

2017年4月17日,梁某如约前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香港广场二楼某新学堂,以9000元的价格将上述2万余名公民的个人信息卖给冯某。 相关信息包括滨湖寿春中学、38中、45中、42中、50中、红星路小学、南门小学、六安路小学等多所合肥市中小学学生的姓名、所属班级、所属班级

冯某与黄某系培训机构的老同事,2017年4月,冯某到合肥某新学堂从事学生培训,黄某到某思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 两人为了培训各自学校的宣传和生源,约定信息共享,互相通过非法交换方式,将各自掌握的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共享给对方。

冯某向梁某购买市民个人信息后,将其中滨湖寿春中学、42中、50中、红星路小学、南门小学、六安路小学等学校学生信息共计15236条非法交换给黄某,将黄某从他人处获取的合肥市45中、48中学生信息共计3836条交换给冯某

2017年5月11日,公安民警在合肥市庐阳区桐城路合作经济广场5楼某思育培训机构走访时,发现黄某电脑内有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黄某如实供述了将从他人处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交换给冯某的事实。 2017年5月12日,冯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2017年5月27日,梁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梁某、冯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销售给他人或者以交换的方式提供给他人,被告人黄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以交换的方式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判决。

(安徽网王鹏王吉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