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费用高、充电慢、归还难、弹窗广告多……共享充电宝为何成了“嫌弃包”?
资料来源:法治日报
“又贵,又不好用! ”这是上海青浦居民陈正康对充电宝共享的评价。
“我记得共享充值开始的时候,一两个小时就可以用5美分、1美元充值。
现在,“充电价”要三四元。 有些充电速度还非常慢,出租的时候扫码弹出了很多广告。
陈正康说,“随处可见的共享充电电池,真的‘爬不上高’”,现在他尽量带着充电电池出门。
这不是陈正康一个人的心声。
近日,共享充电电池多次稳居冠名“价格刺客”之首。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北京、上海、天津、安徽等多地走访调查中发现,共享充电宝价格大多上涨到3元/小时左右,较大的商圈、景点等收费为每小时4元至6元。
在个别车站等点,价格高达9.9元/小时。
在采访中,很多消费者冲进了记者。 共享充电宝的租赁费用非常高,想还的时候店关门还不还; 明明还在坐却还在扣费……人们不得不怀疑,本应该方便大众的共享充值为什么会被诟病。
价格上涨充电慢难以返还
扫描前后的收费标准不同
日前,记者来到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商业街、南开区古文化街、河东区万达金街,在多家医院、商场、小卖部等地租用了5种共享充电宝使用。
这些共享充电电池的价格在每小时2.5元至4元之间,免费使用时间多为3分钟,不足1小时按小时资费计算。
也有以0.5小时为评价单位的,例如2元/0.5小时。
记者现场采访了多位大佬,普遍认为共享充电宝的租赁价格太高,上涨太快。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发布公告,抑制共享消费领域涨价,整治后共享充电宝平均租赁价格在2.2元至3.3元/小时,热门景区、商业区、车站价格往往高于均价。
虽然价格上升了,但充电速度“不停”,下降了。
实测发现,部分充电电池充电速度极慢,每小时只给手机充电15%左右。
用共享充电宝充电多少次的费用就可以买到充电宝,这样的价格真的合理吗? 许多消费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共享充电宝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企业有自主定价权,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和供求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包括根据运营成本适当涨价也可以理解。
“但还是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公平合理的价格,明确定价。 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串通涨价。 否则,就要受到价格法和相关法规的管制。
陈音江说,比如共享充电电池的企业相互勾结,人为操纵市场价格。 或者故意发布涨价信息抬高价格,造成共享充电宝市场价格过高、价格暴涨等。
对于集体涨价是否涉嫌垄断,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薇表示,这必须由有关部门认定。 一般来说,是否构成垄断取决于共享可充电电池的运营商是否存在形成统一的垄断协议,利用市场支配地位集中限价等行为。
据了解,除了价格上涨,返还充电宝也不容易。
各共享充电宝多租用积分,可以通过APP或小程序查找位置,但这些位置有时并不准确。
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有的商家标注不准确,有的商家超早关门,去了还不上来,有时还会遇到机器满了,断电断网,退换机系统故障等问题。
也有人说跑了四个点共享充电宝。
“有一次,我租了共享充电器给充电电池充电,但我发现充电电池早就没电了。 我还的时候,发现一直在充值。 我咨询了一下客服,对方说借的是计时费。
“旁边的访问者抱怨了。
陈音江说:“如果消费者花钱购买按存储容量使用计费服务,按存储容量使用计费运营企业就必须确保按存储容量使用正常和正常返还。
因企业问题造成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正常返还的,企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增加的费用不能由消费者承担的企业通过用户合同等格式条款规定类似费用应当由消费者承担的,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减轻或免除企业自身责任,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即所谓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
调查显示,同一品牌充电电池的两处租赁点相距不足100米,但租赁价格与使用瓶盖价格的差距非常大。
为什么要这么决定价格? 记者咨询了相关客人,但对方没有给出答案。
在使用一款名为“街电”的充电宝时,记者发现,借用时的收费规则显示为3元/小时,每24小时封顶30元,总封顶99元。 返还时的页面收费规则为4元/小时,每24小时98元,总封上99元。
记者一共租了6个小时,费用24元。
记者注意到,这种扫码前后的收费规则发生变化并非个例。
江苏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明码标价、充分告知、诚实信用是经营者至少要遵守的义务和原则,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价格上涨前、后价格和封闭价格上涨的情况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弹坑霸主推送虚假广告
引导消费收集隐私信息
在调查过程中,让记者印象最深的,除了共享充电宝的价格上涨外,还有数不清的弹出广告。 扫码租用充值界面、返还界面,每个操作弹出不同的广告,最多整个界面有4种不同的广告,操作界面只占五分之一。
在这些弹出广告中,诱导消费、虚假中奖、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数不胜数。
使用“来电”可充电电池时,扫码后手机立即显示“领取充电刮刮卡、iPhone11”抽奖界面,点击抽奖即可中头奖,奖品为两箱白酒。 根据页面上的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就可以领取”。
记者输入姓名、手机号码、地址并点击提交后,页面上会显示“订单成功”。
客服人员表示,填写个人信息后,默认为你购买成功。 没有支付接口是为了货到付款。 因为现在还没有发货,所以可以免费取消订单。
记者在返回前多次查看中奖页面,在“现在就收”下面,有一个小字写着“费用请参照落地价格”。
“支付29.9元充值100元话费。
”在租赁某充电宝时,安徽合肥居民李鑫看到页面打出这样的广告。
“我以为充值29.9元才100元,支付后要求下载一个APP。
在该平台上获得5元、10元话费券,而不是29.9元充值100元话费,总价值30元。
每次充值100元话费可以使用5元话费券,200元可以使用10元。
”李鑫生气地说,这明显是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输入手机号码,免费领取最高100万保险额的交通事故保险! ”来自江苏泰州的徐力今年7月在使用共享充电宝时,收到了这样的广告推送。
“请让我填写电话和个人信息。 我想试试,但是付钱的话就不做。
徐力告诉记者,没想到自己还在“上路”的——系统上每月自动扣款100多元,他却在不知不觉中被“投保”。
他要求保险公司退款,要求共享充电宝的企业给个说法,结果被踢了球。
据实测,租赁各品牌充电电池时,会有小程序推送“赠送电话费”“免费赠送保险”等中奖广告,引导用户、网购商品,并提交隐私信息。 这些商品大多无法到货或远远低于价格,中奖的电话费也无法兑现。 提交隐私信息的用户在之后也会频繁受到产品销售和保险代理等的电话邮件骚扰。
今年9月30日实施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具有识别性,明显标明‘广告’和封顶标志,确保弹出广告一键封顶; 不得以弹药库信息推送方式提示恶意引流链接、二维码等信息”。
江苏省消保委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个人信息的安全”等规定他认为,许多共享可充电电池的弹出广告不合理,涉嫌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陈音江表示,在充电电池弹出广告行为中,充电电池运营企业相当于广告发布者,对弹出广告负有审查义务,弹出虚假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充电电池运营企业主张权利。
充电电池运营企业未履行审查义务或者明知是虚假广告仍予以发布,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先行赔偿。
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规则
加强监管推进合规经营
据相关研究机构统计,中国共享充电宝使用人数预计将从2017年的0.92亿上升到2025年的7.55亿,年均增长率为16.93%。
一方面是消费者随时随地对充电的需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是共享充电宝行业目前的各种乱象。
如何解决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共享充电宝确实给广大用户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许多问题,影响了行业服务质量,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等各方参与,共同治理。
首先,包括共享可充电电池的企业、代理商、网点等在内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谋取商业利益。
明确标识充电价格、资费模式、使用方式、注意事项等,实现公开透明、资费准确,在不能任意限制消费者权益或转嫁责任风险的网站或软件界面上明确消费者投诉反馈渠道, 合理规划提高消费者纠纷解决效率的经营模式,优化离线机器配置,完善便于消费者借用返还的网络技术支撑,切实提供可靠、安全的租赁服务。
其次,监管部门要督促共享可充电电池的经营者落实相关义务和责任,及时纠正或惩治违法侵权行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披露和提示消费风险。
陈音江表示,消费者将钱交给按存储容量使用计费运营企业,运营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完整的按存储容量使用计费服务。
渠道商务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是否顺畅,完全是企业内部经营的问题,运营企业必须通过内部协商和内部管理等手段,确保合作的顺利,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产品。
“充电电池运营企业必须完善内部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制定公平合理的资费规则,畅通售后服务渠道,让消费者享受到符合品质、价格的充电电池租赁服务,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陈音江说。
针对使用共享充电宝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唐薇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知名服务商,使用前仔细了解价格、返还地点等信息。
责任划分不明确的,应当及时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证据保全。
客服人员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机构投诉反映,为维权提供相应证据。
作者|法治日报见习记者张守坤全媒体记者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