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
一.建设用地费
一.建设用地费
1 .建设用地取得的基本方式(1)出让
定义: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2 )出让土地出让方式:
2 )-1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以下途径
工业(不含仓储、采矿)、商旅、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
非上述规定用途的土地供应地规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人希望用地两个以上的,也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
2 )-2协议出让: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以外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
协定出让的最低价格不得低于拟出让地区协定出让的最低价格。
)2)拨号:
定义: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由士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 )拨号范围: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 )拨号规定:
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
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用途变更等已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三)其他(租赁和转让方式) )。
2 .建设用地取得费用
(转让)获取市场机制(征地补偿费用或拆迁补偿费用用土地出让金) ) ) ) )。
(定额)取得行政方式(征地补偿费用或拆迁补偿费用用) )。
(一)征地补偿费用构成:
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与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个人应当补偿给个人,集体种植可以纳入当年集体收益。
安置补助费:补助被征地单位和安置劳动力单位。
安置补助费=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每公顷耕地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与土地补偿费之和不得超过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新野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征用城郊商品菜田向地方财政支付的费用。
城市郊区商品菜田是指连续三年以上养殖菜地、鱼贝类等的商品菜田和养鱼糖。
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占用耕地、鱼塘、园地、菜地及农业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占用前3年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出租汽车地也视同耕地,全部按实际占用面积和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土地管理费(指因征地工作发生的事务、会议、培训、宣传、差旅、工资等所需费用。
一般收费标准:前三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2%-4%; 土地、青苗及附着物、安置补助、粮食价差、副食补助、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如果是征用土地(的总和的2(-4 ) )
)2)拆迁补偿费(对城市规划区内有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应当给予拆迁对象补偿、安置)。
1 )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2 )搬迁及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按规定期限搬迁的支付提前搬家奖励费;
过渡期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临时发给补助费。
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除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拆迁人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的综合补助费。
(3)出让金、上地出让金)出让金标准参考城市基准地价,结合其他因素制定。
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的,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影响不大。 地价与当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地价应考虑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使用区类、容积率和使用年限等。
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的规定要求:
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受让人征收契税;
转让的土地增值的,应当向转让人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者应当每年按规定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转让,应当由地价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