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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法考题,国际公法 简答题

国际公法复习(一)。

单选1 .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著作是周鹊生《国际法(上、下册)》 2。 中国近代国际法著作中聚焦的国际法问题主要是不平等条约和领事审判权3。 国际法在西方文献中相继使用“万国法”“国家间法”等名称,首次出现了“国际学者边沁4。 以下关于国际法特征的说法有不正确的( a )。

a .国际法通过特定权威机构被各国强制执行b .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C。 国际法具有约束力,对国家或其他国际人格者强制的D .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5 .规范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 d )。

A .比克什克B .拉巴特C .格劳斯D .克森6 .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强行法的特点( C ) A .整个国际社会公认不允许损害B.C .条约的抵触无效d .不可自由变更7 .国际法的

a .国际习惯b .国际条约c .一般法律原则d .国际法院判例8 .如果国家参加的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成员国义务冲突,( b )。

a .国际条约义务应该优先履行B. 《联合国宪章》的义务。 c .“后法优于先法”原则d .“先法优于后法”原则9 .《联合国宪章》所载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首要原则是: ( c ) a .解决国际争端原则b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c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d .不干涉他国

多选1 )国际法是法人经营活动的需要,( ABCD ) a )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以国际法确立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政治秩序为前提;( b )国际经济和商贸规则和诚信大部分以国际法的形式表现)国际法是解决跨国纠纷的机制, 应提供规则和程序) d )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正如王铁崖老师所评价的,周生老师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突出特点是( ACD ) a )理论和实际b )重视国际法技术方面) c )在国际法教学和研究中外交正在进行深入的论证)现代国际法已经迅速发展,出现了包括) BD )在内的许多新的分支。

a .跨国公司法b .国际环境法c .涉外经济法d .外层空间法4 .国际法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其强制力由( a ) b )国家单独的强制措施b )国家集体强制措施c )国际法院强制措施d )国际警察强制措施5 )西多夫

a .国际社会的团结b .独立主权国家的产生c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确立d .近代国际法的产生e .罗马教皇势力的加强6 .国际法的起源主要是( BCE )。

a .国内立法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法院判例e .国际公约7 .国际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则包括( ACDE )。

a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原则c。 后法优于先法原则d。 主权独立原则e .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相威胁原则

名词解释国际习惯:指法律上被接受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或做法。

习惯国际法往往以初始条约的某些条款或国家的某些行为为基础,这些条款或行为后来被广泛接受成为法律。

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交流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定和规则。

一般认为,构成国际惯例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一是物质因素,也就是有重复的类似行为;二是心理因素,也就是人们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国际惯例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逐步形成。

强行法:指国际法中普遍适用于所有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之间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不能以约定方式控制损害的法律规范。

作为国际法的特殊原则和规范,国际强行法以保护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利益和价值为目标。

答1 .简述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贡献的国际法基本标准。

1 )正义原则2 )和平原则3 )殖民地人民和民族独立与自决原则; 4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2 )概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1 )鲜明提出国家主权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和保障2 )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3 )提出国际合作和尊重基本人权构成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丰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强调发展中国家对现代国际法发展的影响5 )现代国际法不仅与国内法具有不同的特性,而且与传统国际法相比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6 )辩证地看待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则7 )在主权豁免问题上盲目服从所谓限制主义主张在坚持主权豁免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8 )等根据二战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国际法的新情况,提出了现代国际法人本主义的发展趋势9 )创建中国特色国际组织法学10 )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发展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3 .简述国际法的特点(1)从主体看,作为国际法主体的主要公权机关只是个人在特定领域和范畴上享有国际法上的一定权利或承担一定义务。

) 2从调整对象分析,国际法调整国际关系,其中主要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只在特定领域涉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从形式上考察,国际法的形成主要依靠各国长期反复实践中形成的国际习惯和彼此通过谈判缔结的各种协定,即条约。

(4)从调整后的法律关系的相互性来看,国际法大部分规则是相互对等的。

国家主权平等是国际法的首要基本原则,任何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建立都是基于这一原则。

(5)从国际法规则的性质分析,大部分规则都属于任意性规则,没有强制性)从实施方式来看,国际社会没有执行国际法的统一行政机关;(7)从司法权来看,国际社会没有统一的司法体系来适用解释国际法,解决各种国际纠纷。

4 .简述国际强行法的含义和意义。

含义:是指国际法中普遍适用于所有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之间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不能以约定方式控制损害的法律规范。

作为国际法的特殊原则和规范,国际强行法以保护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利益和价值为目标。

意义: 1、有利于维护人类基本安全领域,主要表现为对侵略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海盗罪、劫持飞机罪等国际公认犯罪的普遍管辖和全球惩罚。

2、有利于保护基本人权,只有保护最基本人权的规范才具有国际强行法的绝对强制效力,并不是所有的国际人权法规范都在强行法范围之内。

具有强行法性质的人权规范主要包括禁止种族隔离、禁止酷刑和其他有辱人格的待遇、禁止奴隶主、禁止奴役和强迫劳动以及保护妇女和儿童免遭贩运的权利。

3、有利于保护国家基本利益,强行法规范包括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禁止武力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民族自决、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等原则。

论述问题1 .国际法是不是试着用法律分析了一下?

国际法在理论和实践中有很多争议吗?

历史上,也有法学家对国际法的法律性表示怀疑和否定。

例如,19世纪的英国法学家奥斯汀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国际法只是“真正的国际道德”。

人们否定国际法法律性的理由是多方面的。 第一,从历史上看,国内法形成之前,但国际法形成之后,国际法在形成之初,主要是国际习惯法,一些原则和规则的规定并不明确。

第二,往往习惯于用国内法的观点来判断和评价法律。

由于国际法是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以国内法的特征来看国际法,往往容易得出国际法不成法的结论。

第三,违反国际法的事件有时得不到纠正。

尽管如此,可以肯定的是,国际法是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而不是国际道德规范。

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来,国家之间往往通过签订条约来确立相互合作的规则。

而《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治精神和联合国对国际法的编纂,更明确和明确了国际法的法律性。

国家通常也通过宪法和其他国内法阐明国际法的法律地位和遵守国际法的决心。

虽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有时得不到纠正,但这与法的客观存在本身是两回事。

其实,国家遵守国际法比各国公民遵守国内法要多得多。

原因主要是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需要国际法,国际法规则反映了各国之间的共同利益,国际法主要是通过国家间的条约和习惯形成“国际公认”而确立的。

此外,由于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年强行法规则的概念被明确提出,此后的国际法实践不断肯定国际法中存在的强行法规则,国际法不仅可以分为法,其规则也可以分为强行法和任意法的观点逐渐得到承认。

2 .考验国际法的性质和作用。

性质:国际法的性质主要涉及法律性和普遍性两个方面。

(1)国际法的法律性。

可以肯定的是,国际法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而不是国际道德规范。

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来,国家之间往往通过签订条约来确立相互合作的规则。

而《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治精神和联合国对国际法的编纂,更明确和明确了国际法的法律性。

国际法规则反映了各国之间的“共同利益”,因此国际法得到了国家的普遍遵守。

此外,1969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明确提出国际法中存在强行法规则。

因此,国际法不仅可以分为法,其规则也可以分为强行法和任意法的观点逐渐得到承认。

)2)国际法的普遍性。

国际法是国际社会普遍适用的法律。

国际社会是近代国际关系中由欧洲国家组成的社会,近代国际法又称欧洲国际法或欧洲公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特别是联合国成立后,国际社会完全摆脱了欧洲的中心性质,成为名副其实的普遍国际社会,欧洲公法也因此成为属于全世界性质的国际法,即普遍国际法。

国际法的普遍性不仅意味着它适用于由所有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而且也表明国际法的一些规则适用于所有国家。

但是,普遍国际法并不排斥特殊国际法。

作用:国际法法律性和普遍性的丰富内涵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性质和发展。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根本区别在于,国际法不是国家创立的,不是国家的意志和利益,而是国际社会共同创立的,是反映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和意志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