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网售批注性小学教材涉嫌侵权 被告赔偿原告3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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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齐鲁网闪电新闻在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版权纠纷案。 原告发现被告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给小学教科书加注释的教材,不仅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扰乱图书市场秩序,而且一旦进入市场特别是小学生手中,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效果。
法院经过审理,于4月25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近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接到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的诉状,称有商家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小学课本注释教材。
被告销售的相关图书属于违法出版物,没有著作权信息,这些侵权图书是原告的权利图书的复制品。
原告提交的证据法官表示,侵权相关书籍为小学6年级下册的国语和数学两门课,书名作为课堂笔记进行标注。 翻开里面,原本整理有序、摆放整齐的教科书内容,都被彩色的文字占据着。
这些非法出版物以正版教材为基础,在上面画、解读、标记,增加问题的答案。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这本读物不应该放在小学生手里。 因为这会严重干扰小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另外,小学生提前知道答案,知道重点学习的内容,老师讲课时,他接受新事物时的独立思考相对减弱,严重干扰了教学质量,影响了学生的教学成长。
法官表示,类似注释性课外读物,教育部门审批后才允许进入市场,教师用书较多。
未经批准的课外读物,不排除存在解读错误,如果孩子接受了错误的知识,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审判中的法官发现,涉案的两种非法出版物,不仅没有经过任何审查,而且在书籍质量上也与正版图书相去甚远。
正版教材在选用印刷材料时,选择了环保型荧光油墨,并获得了一些国标标准的许可,而非法出版物在印刷时为了节约成本,往往选用价格低廉但不达标的油墨进行印刷,会影响孩子的阅读视力。
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开辟绿色通道,提前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违法出版物严重侵犯原告知识产权,不仅扰乱了图书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学校教育和小学生,依照法律规定,这种侵权行为将予以严重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判决原告赔偿31000元人民币。
法官提醒学生家长,给孩子买书、课外读物时,一定要买正版书。 正规教科书的上面和出版物的上面,写着教育部审定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内容,不表示的东西绝对不要购买。
闪电记者宁佳德州台周荣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