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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自考大专报名入口官网

    重庆自考网 2024年8月17日

    嘿嘿,同学们好,很多自考的小伙伴在问,重庆自考大专报名入口官网?所以今天跟小编来一起看看,先把重庆自考官方网站地址放这里一下:http://zk.cqksy.cn/zkPage/index下面正文开始:一、重庆自考

  • 2022年5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圆满结束

    重庆自考网 2024年8月8日


    20225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于528至和529日在我校南岸校区和科学城校区同时举行,我校作为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此次共有1235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由继续教育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全部采用线上考核方式进行。

    面对今年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重庆交通大学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9月修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国家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5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5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重庆交通大学20225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力确保本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安全平稳

    考试过程中,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工作组精心布置、周密安排,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双安全,有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监考严格认真,考场内纪律严明,考风严肃,有力地遏制了替考、作弊等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

    考试期间,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领导带队到我校南岸校区和科学城校区考点进行巡查,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平义、继续教育学院和科学城学院主要领导会同巡查。市教育考试院、学校巡查人员检查了考场各项防疫措施、查看了学生考试和老师监考情况,听取了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关于疫情防控、考务组织、工作部署、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等环节工作的汇报,对我校各项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各项工作想得周到、做得细致、落实得到位。

    截至529日晚下午4点考试全部结束,没有发生违纪舞弊行为和替考行为,整个考试过程秩序井然、技术保障有力、考风考纪良好,圆满完成了此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任务。

  • 自考本科考全日制研究生 自考生考研是以卵击石吗

    重庆自考网 2024年8月8日

    自考本科可以参加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自考毕业生可以考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没有学位证的本科生可以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按照之前的本科毕业生身份,但具体到各个招生机构。但是没有学位证会有一些限制。自考本科可

  • 自考成绩有时间限制吗 成绩查询时间是哪天

    重庆自考网 2024年8月7日

    自考成绩有时间限制吗?成绩查询时间是哪天?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各位考生简单地解答一下。自考成绩有时间限制吗?教育部曾经规定自考年级有效期8年。自考 8年内未取得本专业毕业文凭的学生自考其超过8年的单科

  • 成教有哪些形式 可以报专升本吗

    重庆自考网 2024年7月31日

    高考失利,让很多人失去了获得高学历的机会。在这个看重学历的社会,高考失利让人们失去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随着教育制度的完善,学历有缺陷的学生可以通过成人教育提高学历,摆脱学历的困扰。那么成人教育的形式

  • 重庆文理学院成人本科报名官网入口

    重庆自考网 2024年7月31日

    重庆文理学院成人本科报名官网入口是什么?重庆文理学院自考专业有哪些?跟着自考网了解一下。重庆文理学院成人本科报名官网入口第一次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难吗 自考加考什么时候考

    重庆自考网 2024年7月25日

    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难吗?自考加考什么时候考?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各位考生简单地解答一下。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难吗?1.自考本科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比较难。没有任何计算机基础知识的人很难学会这些东西。计算

  • 重庆自学考试官网是什么 自考包过是真的吗

    重庆自考网 2024年7月22日

    重庆自学考试官网是什么?自考包过是真的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各位考生简单地解答一下。重庆自学考试官网是什么重庆自学考试官网是:http://zk.cqksy.cn/zkPage/index重庆自考报

  • 重庆自考网址查询

    重庆自考网 2024年7月18日

    嘿嘿,同学们好,很多自考的小伙伴在问,重庆自考网址查询?所以今天跟小编来一起看看,先把重庆自考官方网站地址放这里一下:http://zk.cqksy.cn/zkPage/index下面正文开始:本文将着重介绍重庆自

  • 西南政法大学印发《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 工作规定》的通知

    重庆自考网 2024年7月16日

    西政校发〔2020〕 130 号

    关于印发《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 工作规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已经学校2020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年 5 月 9 日

    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

    作,提升继续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教育部批准、国家

    承认其学历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及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

    制度,恪守学术道德,品行端正;

    (二)学位课程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即本专业规定

    的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达到 70分以上(成绩以等级记载的,折算 100 分制:及格为 65 分,中等为 75 分,良好为 85 分,优秀为 95 分),毕业论文的成绩达到良好(80 分)以上。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即本专业规定的公

    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达到 65 分以上,毕业论文的成绩达到良好(80 分)以上。

    3. 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要求参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学位课程要求执行。

    (三)学业水平测试

    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

    测试指:重庆市学位办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四选一。成绩六年内有效。

    1.重庆市学位办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合格

    分数为 60 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分数为 355 分。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分数为 60 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合格分数为 60 分。重庆市

    内进行继续教育的本科毕业生,须在重庆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重庆市外进行继续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在重庆市或本人学习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申请学士学位前,须将重庆市外英语(二)成绩档案转至重庆市自考办方有效。

    入学前已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且分数达到 355

    分、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且分数达到 60 分的,其成绩六年内有效。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一)受过留党察看、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者;

    (二)经确认考试作弊者;

    (三)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达五门

    (含五门)以上者,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达四门(含四门)以上者;

    (四)不符合第三条规定条件之一者。

    第五条 授予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程序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

    请,并提交《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单)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二)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同行专家组(一般为三人,由讲师及

    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学位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将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审核整理;

    (三)校学位办对继续教育学院所推荐的学位申请人的相关材

    料进行形式审核、整理,并将审核、整理后的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议后,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学位的

    决定,被授予学位者由学校颁发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作和发放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应注明学位获得者就读学校、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学制年限等内容。学位证书的签发日期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获得学位的学位申请人本人凭相关证件到继续教育

    学院领取学位证书,严格履行签字移交手续。

    第七条 未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不授予学位的

    决定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意见,继续教育学院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出处理决定并报校学位办,必要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第八条 继续教育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及本细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以保证学位授予的质量。对在学位申请、有关考试和审核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后撤销已授予的学士学位;对相关责任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 则

    第九条 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继续教育

    学院负责。

    第十条 本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南政法大学

    2020年5月9日